7月1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恒台大队在周荆路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一个骑三轮车的大爷醉酒驾驶。
根据检测结果,驾驶员王大爷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6mg,属于酒后驾驶,再加上没有驾驶证,民警决定依法扣留三轮摩托车。
面对处罚结果,王大爷是满面愁容,一方面后悔不该喝酒开车,另外一方面,自己的三轮摩托车的车斗里,装着100多斤准备拉到集上去卖的西红柿,要是一扣车,自己这些西红柿可都得坏在车里了。
桓台交警大队新城中队指导员付梁表示,进一步和老大爷沟通后发现,这些西红柿是他家自己种的,要到夜市上卖,这也是一个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面对这种情况,民警安抚好驾驶员,同时把三轮摩托车带回到了警队中。经新城中队民警商量以后决定凑钱将这些西红柿买下来,减少大爷一些经济损失。
温情执法,体现了交警同志们法与情的有机融合。同时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不要酒后驾驶。
(来源:山东齐鲁频道 实习编辑:李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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