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早上6时许,在广东佛山容桂花溪公园的一张长椅上,竟有一名女婴孤零零地躺着,在她身边还放置着一袋婴儿用品。
据公园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早上6点上班路过的时候,就看到女婴躺在长椅上。据猜测,这名婴儿应该是晚间或者凌晨时分,被家人抛弃在这里的。
在婴儿用品中,目击群众还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好心人您好,宝宝105天了,家庭变故,小孩子不健康,实在无力抚养,希望好心人报警送去福利院,祝好心人一生平安”。
当地街道办到现场处理后,并通知了民警。随后民警也带着医护人员,一起来到了事发地。在检查婴儿身旁的随身物品后,又为婴儿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并无大碍。当天下午,民警把婴儿送到了当地儿童福利院。据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这名被遗弃的女婴,目前还在院内,但还未查证女婴是否患有疾病。
无论女婴是否患有疾病,做父母的既然把她生出来了,就应该负起责任。遗弃婴儿这件事,不仅于理不合,在法律范畴中同样也是构成违法犯罪的。
律师表示,若父母遗弃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抚养人,便涉嫌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广东公共频道 编辑: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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