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乐山,一位摩托车驾驶员在一次酒驾被处罚后,似乎并没有吸取教训。接二连三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让民警都对其印象深刻。
“上次就把你拘留了,还没吸取教训。”经查,这位师傅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6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这次已经是该驾驶员半年内的第三次酒驾了。
“你这个属于屡教不改,性质太恶劣了,三次都是这个位置。第一次是三江中队,第二次是我们逮到你进行拘留;这回已经是第三次了,老远我就认出你了。”原来,在今年1月,这位师傅因为酒驾被民警查获,受到了罚款1900元和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然而就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4月11号,这位师傅再次因酒驾被处罚款1900元、吊销驾驶证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不到半年时间,就在7月13号,没有吸取教训的他这次又因酒驾被查。目前,他将面临罚款2900元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而师傅表示,这次他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经过这次的教训,我以后出去不喝酒了。”
警方表示:像这种这种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行为,应该好好反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威胁的不仅是他人的安全,你自己的安全都得不到保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发生事故,第一保险不会赔偿;第二如果因酒后驾驶造成人员受伤,受伤人员经鉴定构成重伤以上,将涉嫌交通肇事罪。
(来源:成都公共 编辑:周杰 责任编辑: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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