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其中的出院标准在“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基础上,增加“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对此,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5日表示,这几个标准对于全国都是适用的,不存在湖北另实行其他标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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