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其中最大的亮点是,2025年1月1日起,执法人员在检查时,除了亮执法证以外,还要出示“检查码”。企业可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扫描“检查码”核验检查任务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查看检查结果、开展检查评议,共同推进“无码不检查”制度的落实。
对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监管部门将从源头控制优化、动态调整。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一般每年最多查1次;确需多次现场行政检查的,检查间隔原则上应当在一个月以上。列入“无感监管”清单、或者检查事项列入“无事不扰”清单的检查对象,原则上不主动对其开展现场检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跨条线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不再单独制定检查计划。鼓励跨部门综合监管。
在实施环节,加强任务管控。主要是依托市司法局牵头的“检查码”来进行检查任务实施中的撮合、合并和管理,有计划行政检查、触发式行政检查、告知承诺核查需启动现场检查的,落实“无码不检查”的要求。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风险+信用”评判,对行政检查对象库、行政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根据信用风险高低,将检查对象分为ABCD四类,信用风险低的A类纳入“无感监管”清单。建立行政检查事项库,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做好行政检查事项管理。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是要在严守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感受度,监管部门减少现场检查对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业的影响,提高随机抽查方式(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运用率、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计划用2至3年时间,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次数比2024年明显下降,涉企行政检查水平大幅提高。
编辑: | 龚海韵 |
摄像: | 查家旻 |
责编: | 李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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