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也会有人抵挡不住“天降”的诱惑。8月14号,女子张某因为一念之差,使用捡到的手机一口气消费了460余元,最终被警方抓获。
8月14号傍晚,家住浦江县仙华街道七里社区的张大爷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他早上去菜市场买菜时,手机不慎丢失,回家后发现,手机里的钱被人盗刷。接警后,民警吴昊燃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张大爷手机丢失后共有四笔交易记录,共计460余元,分别在七里社区的两家超市购买了生活用品及食品。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商家监控录像,掌握了嫌疑人个人情况信息。经过进一步核实,确定嫌疑人为云南籍女子张某,并于当天将其抓获。面对警方的询问,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张某交代,由于捡到的手机未设置密码,她查看发现微信零钱里有1600多元余额,她便到路边一家超市出示付款码,结果无需输入密码就成功扣款了。尝到甜头的张某用这笔“不义之财”开启了“买买买”模式。短短一小时里,张某就刷了460多元。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被治安拘留7天。
警方提醒,捡到的东西拒不返还的,是违法行为。见财起意的事情做不得!移动支付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广大市民切记一定要给手机设置密码。万一手机丢失,要第一时间修改支付宝、微信密码,避免财产损失。
( 素材来源:金华台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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