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陕西西安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西安市各社区(村)、西安急救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均不得以查验核酸48小时阴性证明作为进出小区就医、转送病人和接诊的限制。
接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患者到达接诊医院后,凡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同步采集核酸后,即可正常就诊。如确需转诊,须在稳定患者生命体征的前提下,由接诊医院负责联系转诊医疗机构。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患者。
西安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立即开诊,不得因抽调医护人员核酸采样而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停诊。
各街道(镇)要做好辖区内孕产妇、肿瘤放疗化疗、血液透析等患者登记造册,提前预约就诊。
(编辑:周缇 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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