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涉事车辆所属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在核实司机杨某提供的驾驶证后,民警发现,后台查询到的照片与驾驶证上的照片明显不是一个人。民警注意到,在驾驶证的右下角有一个开口,显然这是掉包照片后所留下的证据。原来,眼前这名网约车司机根本不是驾驶证上所登记的刘某。
大兴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郭明表示:“杨某通过使用真实的驾驶证,然后贴上自己照片,通过各种审核取得营运资格,我觉得对社会危害性还是非常大的,因为他驾驶营运车辆,但是他本人又没有通过驾校的正规培训,没有驾驶资格,杨某涉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另外,要想申请成为北京的网约车司机,首先要符合的条件就是北京市户籍,这个杨某不仅没有考取过驾驶证,而且非北京户籍。
据了解杨某今年28岁,原来在物流园工作,后来看到周边的朋友们都在开滴滴快车挣钱,羡慕不已。在采访中杨某告诉记者:“通过朋友他们跑滴滴,他说这样挺赚钱,只要你辛苦点能赚到钱,然后我就心动了嘛。”于是,杨某就用他人的驾驶证成功注册成为了一名滴滴司机,然而,就在杨某开车的第四天,就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
在采访中大兴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郭明说:“杨某涉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要予以5000块钱的处罚和行政拘留,经过进一步核实,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同时又涉嫌一个非司机的违法行为,也要进行罚款1800元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北京新闻 编辑:马龙 责任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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