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中了彩票,双方关于婚内所得财产无其他约定,则中奖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然而有位丈夫,天降大奖后,却做起了“搬运工”,瞒着妻子频繁大额取现。面对空空如也的彩票账户,妻子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张女士和陈先生2003年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婚后陈先生掌握家长财政大权。陈先生平日酷爱买彩票,经年累月几乎每天都要买。婚后,陈先生两次获中彩票,累计获得税后收入约770万元。2020年,张女士因不堪忍受冷暴力,诉请离婚,被判决驳回。去年,与丈夫分居一年多的她,再次诉请离婚,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约有850万元。其中80万元,为两人经营民宿的收入,结合生活常识,法院认定该笔收入已用于家庭日常支出,已消耗完毕。剩余770万元的彩票中奖收入,由陈先生支配管理。庭审中,被告对其中的520万元做了合理解释,包括为子女购房购车、购买彩票支出、为家庭添置大宗资产等,扣除这些正常消耗,法院认定陈先生处仍有250万元财产无法查清去向。 另经查明,陈先生自2009年第一次中彩票开始,就存在频繁的大额取现行为,多个账户累计取现约423万元。
金山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焦锐表示,扣除合理开支后,法院曾多次要求被告解释其取现的250万元,但他均未作出合理解释。结合其相关行为,法院认定其已经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侵害了配偶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认定对250万元的取现行为,是被告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解读,陈先生长期频繁的取现行为,属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综合考虑资金来源等因素,关于250万元的分配,法院酌定陈先生向张女士返还140万元。
法官同时提醒,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可以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单独起诉分割共同财产;如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实施了隐藏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原则依然适用。比如,收入颇高的一方故意不告知另一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高额收入,可能构成隐藏;再比如,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以第三人的名义购房购车,并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可能构成转移。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从发现另一方有上诉行为之日起计算,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卫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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