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举行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
高教三大规划入法
条例吸纳了本市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发展规划、学科布局规划和职业教育规划的内容,固化了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经验和成果:一是明确规划的制定和效力,规定高等教育规划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将规划作为高校设置调整、资源配置、基本建设和条件保障的依据。二是明确规划的核心内容,将高校分类发展、地方高水平大学与学科建设、学科专业设置、应用型人才培养等规划内容在条例中予以规定,以突显规划内容的法律效力。
高校依法自主办学
条例设专章明确了高校办学目标以及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的相关内容,从保障学校权利和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两个方面规定了包括人员编制、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多项具体措施。此外,在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科研与成果转化、资产处置等方面,也赋予高校相应的自主权。
另外,条例还在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和政府统筹保障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实习编辑:蔡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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