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交警接到网友举报,有人违法驾驶车辆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造成不良影响。接到网友举报后,义乌交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联系上了视频中的驾驶人以及视频拍摄者。
据驾驶员蔡某交代,7月28日下午,自己与朋友罗某看见别人都在社交平台上面拍一些比较好玩的东西,所以也想跟风拍一些视频,最后二人合计后,打算拍一个车辆行驶过程中下车再上车的视频。
于是,二人将车开至苏溪镇龙祁路与高翔路交叉口附近,随后蔡某驾车以较低的车速行驶,又从车上下来,任由车子继续往前行驶几米,再上车继续行驶。
整个驾驶过程中,车门一直开着,开车的蔡某也未系安全带,蔡某下车时,车子处于无人控制状态,这一切都被罗某用视频记录下来,并于7月29日发至网上。
蔡某对在视频中拍摄发布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的教育下,蔡某与罗某诚恳地认错,表示今后一定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蔡某:“本人在这里向各位网友真诚道歉。7月29日,本人在某平台发布一段开车视频,视频里一些动作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过警察叔叔的严肃教育,我也认识到错误。希望各位网友不要模仿,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针对蔡某存在的三个交通违法行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义乌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2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来源:浙江交警 编辑:王珏)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