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瑞昌的一些业主爆料称,17年到18年间,他们在瑞昌当地的安定湖壹号买房。缴纳房款的时候,开发商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小黑屋,说还要再交一笔钱。等拿到购房合同的时候,他们发现,这笔钱没有算进总价里。大家就有疑问了,这交的是什么钱?
业主徐先生说2017年6月除了交首付款和定金,还被销售人员另外收了5万元现金。
业主们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有些人交了定金在先,不交这钱,定金不给退。无奈,大家就硬着头皮交了,交的钱有多有少。后来购房合同拿到手一看,这笔钱根本没有算进房款总价。
这笔钱没有任何来由,开发商就是要收,而且没有任何收据。按业主们的说法,3万、5万、8万、12万多,售楼人员当时收得很随意,也不给收据。
对此,前置业顾问认为另外收的,是房屋差价,这位财务却说,如果收了,你应该有票据;又说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开发商又不是抢的钱。那到底是收了还是没收呢?据业主们说,这事他们向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过。
市场监管人员称,瑞昌市安定湖壹号前两期卖得不错,开发商认为价格上有些吃亏,于是向当地住建部门申报涨价,但是没有得到批复,于是就私自以这样的方式收取房价。
市场监管人员介绍,目前,相关方面对这事的看法存在较大分歧。开发商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素材来源:江西都市频道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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