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交警长安大队引镇中队接到辖区鸣犊派出所转警称,有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进了派出所院内,接到警情后,引镇中队交警立即赶到现场。
交警在现场对这名男子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达到了1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
刘某(因为)之前买了一条被盗的狗,然后失主向派出所报案以后,派出所民警调查清楚,将这条狗返还给失主。但是由于当事人刘某觉得狗是自己花钱买的,所以心里产生了一些不平衡,就喝完酒后驾驶摩托车到派出所讨说法。交警表示,驾驶人刘某现在不只是涉嫌危险驾驶罪,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西安交警长安大队引镇中队中队长赵红兵称:“他有一个C照,驾驶两轮摩托车需要一个D照,也属于准驾车型不符,还有他驾驶的这个两轮摩托车,也属于无牌照行驶的违法行为。”
目前,针对刘某的这三项违法犯罪行为正在依法办理当中。
(素材来源:陕西都市青春频道 实习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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