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上海擦亮“红色名片”,让一批革命旧址修缮开放,一批展览展陈功能提升,上海“红色文化”的金字招牌越来越亮。根据排摸,上海现共存各类红色资源612处,包括旧址、遗址497处,纪念设施115处。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这笔丰厚的文化资源,就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上,《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正式表决通过。那么,这部专项法规,将如何保护、利用、传承上海的红色资源?
虹口北外滩这段滨江步道,曾是汇山码头旧址所在地。1919年到1920年间,有20批1800多名中国青年从上海乘船出发到法国勤工俭学,怀着寻求救国之道和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愿望,从黄浦江畔远渡重洋。
在熟悉虹口历史的张家禾看来,这里开启了一段中国近现代史上极不平凡的革命征程。“1919年3月17日,第一艘搭载着赴法勤工俭生的日本籍游轮,就锚泊在7号浮筒。这些赴法勤工俭学生中,有很多人对中国革命做出贡献,比如周恩来、蔡和森、邓小平。”
为了铭记这段历史,一个月前,一块崭新的纪念标识矗立在当年启航地不远处的码头岸边,扫开二维码,它向来往的人们"诉说"着这段革命往事。
“我住在虹口,工作也在虹口,原来也不知道但是现在了解了以后,就非常感动。”
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红色遗址,通过设置纪念标识予以保护,此次通过立法,确定了下来。有着丰富红色文化资源的虹口区,也曾参与立法座谈。虹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赵明说:“立法过程中,我们相关区也参与了讨论。我们都觉得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打造成人人可知、人人可学、人人可感的,我们学习党史、继承红色基因的流量高地。”
把“鲜为人知”的“红色资源”挖掘出来,保护好、利用好,正是此次立法的初衷。《条例》不仅对红色资源实施“分类保护”,明确了文物、优秀历史建筑、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方法,还对之前未覆盖到的红色旧址、遗址提出保护要求。更提出了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这一身份。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条例35条专门规定了:红色资源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是红色资源的保护责任人,负责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防火、防盗,还要防自然损坏。”
不仅仅是保护,此次立法,“传承弘扬”四个字被直接写进了法规名称,这在全国同类地方法规中,尚属首例。而一些正在探索中的军地共建、志愿服务等机制,也在立法中被固化下来。
这是武警战士罗子昂,今天的第5场讲解。现代军人用自己的感悟,讲述着中国共产党在军史上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的征程,讲述者动情、聆听者入心。
参观者陈莹说:“讲解到最后的时候,这位兵哥哥给我们敬了个军礼,我们在场所有参观的人内心大家都是非常震动!”
武警上海总队执勤第四支队十中队战士罗子昂说:“我穿着橄榄绿,讲述军史和党史,更让我感受到责任和使命的重大。”
如何用活红色资源,把红色故事讲得更动听?除了罗子昂这样的现役武警战士,老党员、英雄模范、老战士都鼓励成为讲述者。
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副馆长尤玮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一直在探索将如何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立法以后,对我们军地共建、发挥共建资源、馆校共建、引领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都有着保障和积极促进的作用。”
此外,长三角区域,是中国革命的重要舞台,如何打破空间限制,盘活区域红色资源,加强红色资源共享共用,也在此次立法中被明确。
这场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共同组织的跨区域展览,半数以上的档案文献都是首次亮相上海。
参观者说:“这一次三省一市的展览,让我们党员同志就能了解到整个江南这块地区,在整个革命时期的完整的过程。”
未来,类似这样的红色资源共享共用,将更加频繁。
上海市档案馆利用服务部、策展人方华说:“长三角地区是一片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土地,许多发生在长三角的历史革命事件,其实都是有内在关联性的。通过举办这样的展览,实现档案资源的共通共融共享利用。”
红色资源是一座城市的宝贵财富,是城市文脉的一部分,相信随着《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将迈上新的台阶,更好的传承这座城市的红色基因。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施政 编辑 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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