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宝山一小区的地下车库突发火灾,导致多辆汽车被烧毁。由于保险理赔存在争议,在火灾发生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受损车辆既得不到维修,又不能报废,将牌照退下上到新车上,因此,这也成为多位车主心中的一个难解的疙瘩。
业主杨先生便是这场火灾的受害人之一,他告诉特勤员,起火部位靠近9号楼的下水道,在相隔不到20米的一侧车位上,总共有4辆汽车被烧毁。业主们随即发现,起火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根据消防部门提供的报告,起火的原因为外来火种,也就是疑似人为纵火,因此,案件已经移交刑侦部门进一步调查,而在警方的接报回执单上,则表述为火灾原因不明。几位受害业主认为,自家车辆被烧毁,物业公司难辞其咎,他们希望物业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张经理解释说,消防部门在鉴定后初步判断这次火灾为人为纵火,应该由纵火人员来赔偿大家的损失,但是目前还没有锁定纵火人员,因此物业正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所以公安的接报回执上写的是火灾原因不明。
物业公司的说法,让大家群情激愤,难道纵火人员一天找不到,业主们就应该自认倒霉吗?转眼半年时间过去了,几位业主被烧毁的车辆仍然停在地下车库,无法使用。不过,还有更尴尬的事情等待着他们。在与物业沟通无果之后,几位受灾车主找到了各自车辆的保险公司,不过答复却让他们傻了眼。保险公司的规定中,不明原因的火灾不理赔。
然而,业主们却提出,消防部门出具的报告很明确,是外来火种引发了火灾,并不是不明原因。他们应该得到赔偿。况且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条款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最终,人保和平安两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客户杨先生和黄先生申请了定损金额70%的赔偿金,目前理赔款已经打到了他们的账户上。小区物业之后也以部分现金和免除物业管理费的形式,对三位受损的业主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经历近一年的时间,两位求助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赔偿款。但令人遗憾的是,另一位求助人张先生,因多次与太平洋保险公司交涉无果,只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沁蓝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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