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参观游戏公司的机会,偷偷记下了后台管理员的账号密码,之后登陆后台多次非法获取游戏道具并出售,非法获利十余万元,今天,被告人戴某某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作为该款游戏的优秀会员,被告人戴某某在2019年获得了参观游戏公司的机会,在参观期间,戴某某偷看到了工作人员登录游戏后台的账号和密码,由于密码设置简单,他很快便记住了该帐号密码。
登陆游戏后台后,戴某某发现后台可以实现“回档”功能,也就是可以让游戏账号内的数据回到过去的时间点,于是,戴某某利用这个功能多次回档找回自己账号内名为“boss兑换券”的道具,该道具可以帮助玩家获得游戏内的稀有道具,戴某某通过出售刷BOSS机会的位置或者包刷BOSS装备的方式非法获利人民币10万余元。
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戴某某的刑事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还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它是玩家通过玩游戏的方式或者参自己参与到游戏活动 游戏任务当中去获得的,在这个时候倾向于计算机系统数据来认定而不是以虚拟财产来认定。”
与盗窃罪相比,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起刑档次也有所不同。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盗窃罪量刑的时候,我们是根据数额来进行认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当中,它因为是属于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罪名,所以它是一年到五年的起刑档次。”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赵祎韫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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