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针对网上流传的多家水果商户称卖香梨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被起诉一事,新疆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发布声明称:不存在高额加盟费,也不强制商户加入协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是非营利组织,正常维权不存在起诉敛财的情况。
近年来,协会多次配合执法机关对全国部分水果批发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每年查处的以“库尔勒香梨”为名的侵权香梨数量巨大,给库尔勒香梨品牌的保护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协会近年采取了司法维权途径,通过发布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布鉴别方法、引导商户查看授权证书、保存进货凭证等方法,引导商户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进货。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