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以来,不少小区都换上人脸识别、进出口相互独立的门闸。生活中也有不少人,为了方便或各种原因,会从出口的门进入小区。闵行法院日前就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居民推电动自行车逆向撞坏了门闸,之后却将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来看报道。
监控显示,2020年6月25日,上午9点多,原告王某与妻子,从小区的出口门,撞坏出口门栏,推行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随后,王某将电动车停在小区门口。王某进入小区后,有一保安回到岗亭拿手机,对损坏的门栏拍照,期间双方未见明显言语冲突。
王某告诉记者,当时他看到有人从该门进小区,他就跟在后面进去,但门到他这里关了,我就请保安开门,后来,车子碰倒了,在扶车的过程中,车子把门顶开了。
据物业称,小区进出口人脸识别系统2020年4月开始试运行,进出门分开、单向通行。为了配合小区内学校的上下学时间,小区大门每天有固定时间段开放。上午九点后,门闸关闭,进出小区需人脸识别。根据物业提供的证据,原告及妻子曾在事发前,进行过人脸信息的录入。对此,原告称自己并不知道人脸识别,也没有录入过信息。此外,当时还有数名保安辱骂、围攻他。
当天中午11点左右,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急诊抢救,病史为半天前出现心悸,诊断为心房颤动等。当晚,王某妻子报警称,上午纠纷致王某生病,之后,王某又将物业起诉到闵行法院,请求判令其赔偿医药费等35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安部门留存的视频显示,双方没有肢体接触,也无明显言语交流,无法证明被告有谩骂、刺激原告的行为。原告在事发后旧疾复发,但在案证据,未能充分证明这与被告保安人员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使如原告所述,事发时,并未进行小区人脸识别登记,他也应从进入口安全通过,而非以撞坏门栏的方式进入小区,因此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法官同时提示, 眼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普遍,但如果物业等 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入小区的唯一方式,业主等可以提出异议。闵行法院七宝法庭法官刘文燕解读,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物业区域管理人如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通行方式,物业使用人或业主,如不同意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可要求物业提供其他的合理的通行验证方式,进入小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秦雨佳)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