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等9人进行宣判。
“反中乱港分子”头目入狱 具有指标性意义
9名被告中,黎智英分别涉“8·18”及“8·31”两件非法集结案,被判入狱12个月和8个月。不过,法官考虑到这两宗案件只相隔两周,故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合判入狱14个月。
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港澳研究所副研究员李环看来,作为“反中乱港分子”的头目,黎智英被判入狱具有指标性意义,透露出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就是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违法一定会被追究。
同案的另外8名被告,李卓人被判监禁12个月;梁国雄被判监禁18个月;何秀兰被判监禁8个月;区诺轩被判监禁10个月;吴霭仪被判监禁12个月,缓刑24个月;何俊仁被判监禁12个月,缓刑24个月;李柱铭被判监禁11个月,缓刑24个月;梁耀忠就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入狱8个月,缓刑12个月。
黎智英或因违反香港国安法被判终身监禁
此外,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案,以及被控欺诈罪的案件,当天也西九龙法院再提审,其中以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量刑最重,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李环表示,香港国安法的威力会在接下去具体的判例中体现出来。她指出,香港国安法生效至今已经接近10个月时间,对香港社会秩序的恢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下一步,特区政府要在中央的指引下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让“一国两制”重回正轨,让香港能够长治久安。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赵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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