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对一男子非法贩卖“笑气”案宣判,最终,被告人高某被判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
被告人高某是一名货运司机,他曾在工作期间帮客户运送“笑气”,由此了解了“笑气”系危险化学品。然而,受利益驱使,即便在得知不允许私人贩卖的情况下,他还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非法贩卖“笑气”,累计销售额达40余万,共获利8万元。此外,他还提供吸食教学。2022年5月,高某被抓获归案,同年,7月,松江检察院以高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松江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笑气”开始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法官提醒,切勿听信卖家谎言,轻易相信“笑气”是没有副作用的助兴剂。根据相关规定,经营“笑气”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私人买卖、运输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忌因一时之利而以身试法。
(素材来源:松江台 记者:陈菲茜 摄像:隋垚 编辑:陶亦益)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