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13时29分许,周某某(男,33岁)在轨交2号线金科路站进站时,因其场所码显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超过72小时,且无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被现场工作人员拦下。民警到场后,即向周某某告知搭乘公共交通的有关防疫规定并希望其配合。但周某某不顾民警劝阻,欲强行进站,还连续挥拳击打民警脸部,后被民警当场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根据本市防疫规定,搭乘公共交通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这是确保乘客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请广大乘客自觉遵守配合。对于违反有关防疫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及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冯家琳 编辑: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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