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作为一次"前无古人"的创制性立法,全国首部会展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将固化提升上海举办进博会的成熟经验和创新突破,对本市会展业优化营商环境、赋能行业发展,加强服务保障等进行全面的制度设计。
为会展业赋能,是这次立法的关键,《条例》规定了多项行业扶持措施。比如,创制性地规定“支持境外机构在特定会展场馆独立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会”。别看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为从事会展业的国外机构“打开大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戴柳告诉记者如是说。“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把国际上具有成熟经验的展览引进来,引进来走出去的步伐更加快了!”
同时,《条例》还明确,要建立会展活动"一网通办"和信息备案制度,建立市、区两级大型会展活动保障机制。尤其指出“当举办预计单日人流超过5万人次的会展活动时,将启动区级或市级的保障机制”。
另外,《条例》还设专章,集成两届进博会的成熟经验和改革创新,全力做好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工作。对此,市商务委总经济师张国华说,《条例》通过后,他们将抓紧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尽快制定配套政策。“我们将配合海关,把为首届进博会度身定制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所有符合规定的会展活动,继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扩大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发展、做好进博会长三角联动等工作,推动上海成为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出口商品集散地。”
《上海市会展业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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