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如东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曹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丝毫没有悔意,拒不承认交通肇事逃逸,还编造谎言称“自己开车与树枝发生碰撞”,最终,公安机关在外围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零口供破案。
今年10月14日19时10分左右,如东大豫人曹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苏221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一个交叉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石某受伤,当晚经医院抢救,石某右脚脚掌三分之二被截肢,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重伤。事故发生后曹某驾车逃逸。
根据现场留下的汽车前保险杠和大灯、转向灯的碎片,通过排查,最后,警方找到了肇事司机曹某,犯罪嫌疑人曹某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安民警,似乎并不意外,并“镇定”地说当日发生了“单方事故”,谎称自己开车与树枝发生了碰撞。
民警仔细勘查车辆,发现该车右前轮有更换痕迹,并搜查出了“爆裂”状的轮胎。民警将现场遗留碎片与嫌疑车辆进行严密比对,全部吻合,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零口供”认定曹某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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