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12时45分许,普陀公安分局万里派出所接到某平台网约车司机陈先生的报警,他在真华路某小区门口遭到乘客殴打。接报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场后,接警民警发现乘客张某坐在地面上,并称被网约车司机推倒,需要验伤。而报警人陈先生则对张某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被张某勒了脖子。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
民警通过现场走访,结合公共视频,还原了事件的真相。原来当天12时30分许,张某通过某专车平台预约了一辆网约车。12时35分许,网约车到达预约地点,司机见张某夫妇欲携带一条宠物狗上车,便表示拒绝并取消了打车订单。为此,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此期间,张某还曾通过用胳膊勒陈先生颈部的动作对其进行威胁。在得知陈先生要报警后,张某竟自己左脚绊右脚,一屁股坐在路边,谎称自己被对方推倒受伤。
到案后,张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因带宠物狗上车遭到拒绝,而与司机陈先生发生口角,并冲动用手臂勒了对方的脖子。冷静下来的张某对自己一时头脑发热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据某专车平台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在注册网约车平台时签署的乘客用户服务协议中,就明确表示驾驶员有权利拒绝不适宜携带的物品搭乘车辆。携带宠物、活禽乘车,应放入宠物箱等容器,导致车辆污损或其他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如若有带宠物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需求,请在上车前与司机协商,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携带宠物上车,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误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刘晨 来源:普陀公安 通讯员:宋严 实习编辑:陈含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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