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商场的自动扶梯夹断了一根手指,商场应当承担责任吗?我们先看下事发时监控视频画面。当时19月大的童童和妈妈在上海闵行区一商场的B2区域,据事后童童的妈妈说,当时因为天气有点冷,她转身去帮童童拿个帽子,就把童童一个人留在原地。我们可以看到,妈妈突然离开后,童童开始四处张望,焦急地找妈妈,随后朝着自动扶梯的方向跑了过去,结果在摔倒在了扶梯的踏板上。而此时,妈妈意识到危险,赶过来一把抱起了倒在扶梯上的童童,然而,此时童童的右手的中指已被电梯夹断,血流不止。随后在商场配合下,童童被夹断的中指找到,但手术后,中指还是明显短了一截儿。
在公共场所发生了伤害事故,场所的经营方或是管理方有没有责任,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看,究竟有没有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这也是本案的焦点!童童父母认为,这起事故的发生,与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缺位脱不了干系,于是,就将商场告上了法庭。要求商场承担90%的责任,共计57000余元。理由是:
1、电梯旁边设置儿童游乐设施,是违规的。
2、商场在这个儿童较多的区域,引入了自动扶梯这一风险源,却没有设置围栏并派专人监管,这才让童童在仅仅数秒内进入到了危险地带。
那么,你觉得童童父母的说法有道理吗?但是,法院最终认可了商场提供的证据,判决商场无需做出经济赔偿,这又是为什么呢?
针对第一点,商场表示B2这个区域只是一个供游客休息的公共区域,并不是儿童游乐中心,只有一些颜色造型比较艺术的桌椅。
而关于第二点,商场出示了事发前的现场照片证据,并表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1、商场的电梯都进行了定期检查,运行正常。2、在童童受伤的自动扶梯旁也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3、在商场其他的公共休息区域、有坡度的路面或台阶上,安全提示随处可见。4、在事故发生后,商场积极配合救治,立马帮助寻找断指并陪同就医,已经尽力做好了保障工作。
上海闵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童童作为一个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是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在公共场合,尤其要注意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因素,而童童的监护人在意识到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脱离对童童的监护,家长监护不力,是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那么,商场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法院认为,证据证明商场已经提供了安全设施、并进行了充分安全提示,事后也积极配合施救治疗,可以认定商场就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风险上,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童童家长的诉讼请求,商场方面无需做出经济赔偿。
带孩子出门,千万不能大意,特别是幼儿,绝对不能离开家长的视线。家长才是孩子人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你认同吗?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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