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被乱剪一番、不允许吃饱饭、大冬天得洗冷水澡,不得和外界交流……这是真实的家暴场景,你能猜到,是谁对谁吗?不,不是丈夫家暴妻子,而是父亲对女儿!这是最高法发布的2023年第二批反家暴案例中的典型案例:
年仅16岁的女生小吴,就参加人生中的第一次高考,由于没能考进父亲要求的全国仅有的39所985高校,而是被一所一本非985高校录取。对此,父亲极度不满意,强迫女儿复读,并且不让女儿到学校上课,自己亲自居家教女儿,甚至做出了以上种种家暴行为来“鞭策”女儿。幸亏女孩的奶奶及时向当地妇联求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吴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于是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禁止对小吴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限制小吴人身自由、虐待小吴;
三、禁止剥夺小吴受教育的权利。
如果当事人违反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将给予训诫,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鸡娃不当,甚至可能构成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你又是如何看待这位父亲的行为的呢?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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