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旅客随身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经人工查验,该旅客行李箱内装有大量新鲜猪大肠、小肠等动物内脏,经清点称重共计14.08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目前,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已对该批猪肠作截留销毁处理。
编辑: | 实习编辑:赵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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