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1日对二战时期被强征劳工受害者家属向日企索赔的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日本制铁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对此,日本政府同日提出抗议称,“极其遗憾,绝对无法接受”。
据报道介绍,根据判决,日本制铁应向已故受害者家属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4.5万元)和延期损失赔偿金。该受害者1943年3月从韩国全罗北道金堤市被强制借调到日本,他在位于九州的日本制铁八幡工厂强迫劳动,且未拿到任何报酬。1944年4月,分配到日本军队当兵,并在战争结束后回国,后于2012年离世。
报道称,该受害者家属于2015年5月提起索赔诉讼。负责一审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日本制铁向家属赔偿抚慰金1亿韩元。日本制铁不服并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大法院11日再次得出与一审相同的结论。
然而,韩联社还称,考虑到先前日本企业坚决拒绝赔偿的情况,受害者方面直接从日企获赔的可能性较低。韩国政府坚持由行政安全部旗下的“日帝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代为支付赔偿金的立场。
对于韩国院方判决,报道称,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林芳正11日在记者会上提出抗议并表示,对此感到“极其遗憾,绝对无法接受”。林芳正接着说,“韩国政府此前已经表明,对于相关解决方案,韩国行政安全部下属财团将向案件原告支付赔偿金和逾期利息,因此我认为(韩国)会以此为基础应对。”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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