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
8月5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主要内容如下:
1、证监会:将全面公开对上市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
从即日起,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在证监局网站公开。证监会同时在官网设置监管措施专栏,9月1日起集中公开。
2、证监会公布2016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30家获A类评级
对不同类别期货公司,证监会在资源分配、监管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鼓励期货公司稳健发展,逐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竞争力。总计149家公司,A以上30家,B类102家,C类15家,D类2家。
3、证监会修订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2017年1月1日起实行。针对分析和决策需要,对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进行修订,界定分类依据、细化类别、明确更新频率。对自然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都有多类细化。
4、私募被罚“不服” 证监会首次对“私募募集违法案件”做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处罚的救济措施。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不特定对象宣传产品,承诺固定收益,没有履行风险揭示程序等。证监局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一位当事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证监会调查发现,该当事人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了违法行为。证监局认为处罚并无不当,证监会维持处罚决定。
证监会认为,该案的问题主要在于私募管理人混淆了私募与公募基金的法律界限,私募基金“公募化”。
5、证监会再处罚3宗案件:“上海绿新”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宝莫股份”、短线交易“大族激光”
证监会回应一财“资管去通道”提问:鼓励提升“主动管理业务水平”
前期证监会已经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暂行规定,针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私募管理业务作出规范,目的就是正本清源,推动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特别是提升主动管理业务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证监会一直强调,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要依法合规、稳健开展资管业务,秉承卖者有责的原则,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责任。
“借壳新规”即将发布:证监会称“正在抓紧处理” 审慎对待各方意见
如何使修改后的条文更加明确、周延,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处理,审慎对待各方提出的意见,逐一分类处理。完善以后会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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