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在做好4月27日高三、初三年级返校开学工作的基础上:
高二、初二年级于5月6日返校开学;
高中、初中其他年级以及小学四、五年级于5月18日返校开学;
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的返校开学安排,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培训机构在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返校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做好4月27日起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其他年级于5月6日起分批次返校安排。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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