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公安处昆山站派出所发现一名5岁孩童被人遗弃在车站,经多方工作,民警终于与孩子父亲取得联系,但该父亲却坚称孩子不要了,随便民警怎么处置。后经民警劝解,最终将孩子领回。
2017年8月5日14时40分左右,昆山站派出所民警沈建国接到报警称:志愿者在候车厅发现一个5岁左右的孩子一直在哭,身旁无大人看管,便将其带回客运值班室。期间通过广播发布两次寻人启示均无人来认领,希望警方能够帮忙找到孩子的父母。
接报后,民警立即将孩子带至派出所,并查看事发地的视频监控,想以此来获得些线索。然而视频中,只见一男子将孩子放在候车室就走了,之后再也没看见他的身影。加上之前2次广播寻人都未见来认领,民警猜测该男子是有意遗弃,并非粗心大意的遗忘。视频中的一瞥根本无法锁定男子身份,想要通过这个找到他是不可能的,民警想从孩子身上取得突破。然而这个5岁的男孩并不能准确回答民警的问题,只是一边哭一边说着:“回家!回家!”民警思量着是否孩子会记得自己住在哪里,如果就在火车站附近的话,孩子带路找到家也是有可能的,于是便带着孩子去周边小区找,期间发动了社区居委会以及不少热心居民,但是除了“没见过”、“不认识”以外,没有任何收获。
正在民警为此焦头烂额之时,指挥中心接到一通电话,询问是否捡到孩子,孩子的状况如何。民警追问他与孩子是什么关系时,他称是孩子的父亲。民警顿时有一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快感,终于找到了!然而电话那头却是冷冰冰的声音:“孩子我不要了,我养不起他,你们送福利院吧!”说罢,就把电话挂了。民警回拨过去竟是忙音。19时许,民警再次拨通孩子父亲的电话,然而该男子坚称不会来接孩子,随便警方怎么处置。软的不行来只能来硬的,民警告知他如不将孩子领回,可能构成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知晓法律后果后,该男子态度有所好转,称第二天会将孩子领回。考虑到孩子的安全问题,民警决定将孩子送至福利院暂过一夜,路上孩子一直在问:“爸爸什么时候接我回家?”民警安慰道:“现在天黑了,天亮了爸爸就来了。”这一夜,孩子睡得肯定不踏实。
第二天上午,男子依约来接孩子,孩子在福利院见到爸爸时,抱着爸爸的大腿失声痛哭。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李,今年34岁,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李某自称身患先天性残疾,有两个儿子,前些年由于种种原因离了婚,前妻带着小儿子去了安徽,他与大儿子还有同样患病的老母亲靠着低保生活,日子过得十分拮据。几个月前,前妻找到他,称自己马上就要结婚了,带着孩子不方便,便把小儿子放在他的住处了。此次被他丢弃的正是前妻送回来的小儿子。说起他如何将孩子送到昆山南站,可谓是“用心良苦”,家住浦东新区的他,先是乘坐11号线到花桥地铁站,然后再乘坐昆山公交101路,辗转近4个小时才将孩子放在昆山南站,为的就是路途遥远,让别人找不到他。然而亲生骨肉总是难分离,他一通询问电话足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通讯员:黄帅帅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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