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号晚上9点10分新丰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故意放火。警察和消防马上赶到现场灭火,警察当场就抓到了放火人——59岁的李某,而放火的原因却让人大跌眼镜:当天晚上李某跟亲哥哥两个人因为盖一条毯子的事情大闹,结果一怒之下李某把房子点了。
李某今年59岁,十五年前离了婚,租住在新丰镇竹园弄的廉租房里,跟他一起住的还有大他4岁的亲哥哥,两人经济状况很差,哥哥靠领低保生活。
哥哥有自己的房子但却一直住在李某的房子里不肯走,两人整日睡在一张床上。亲兄弟每天住在一起,但两人的关系却并不融洽。
事发当晚,李某喝了二两白酒回到出租房。因为降温,李某想在睡觉时给自己加床毯子。然而哥哥却坚决不同意,称李某有痛风会传染给自己,坚持要让李某盖蚕丝被,自己盖毛毯。
李某称哥哥无力取闹,自己患痛风已经十几年了,一直没有钱治病。哥哥又突然说这样的风凉话,让他有些恼火。
“我们两个盖一个毯子正好,非让我自己盖蚕丝被,那太热了。”李某抱怨道。
两人商量无果后,李某扬言要烧了毯子,索性两人都不要盖了。
“你烧呀,你又没这个胆,我料你不敢点火!”听了哥哥这些话,李某彻底被激怒了。便用打火机点了一件破衣服扔在床上,很快整个租房里都起了明火。周围的邻居发现后,都前来帮忙灭火。
而就在这时,李某却挡在门口不让邻居们救火,而哥哥也拿好东西准备一走了之。幸好,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才避免火势蔓延。
被警察带回派出所之后,李某对自己放火的事实供认不讳,而谈及这些行为的原因,李某说还是为了跟哥哥争一口气。
“我如果灭火,他又要骂我不要脸,自己点的火自己救。”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李某对民警说自己很清楚会受到什么处罚:“我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要吃三年的官司。”
目前,李某涉嫌故意放火罪已经被刑事拘留。根据《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视频来源:嘉兴台 实习编辑: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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