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上海·上海新闻,我是王幸。公共场合“打相打”,有句话叫“打赢了进班房,打输了进病房”,讲的道理就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但是今朝要讲的这位姚女士,她是被人家打的,也进了班房。哪能一桩事体呢?要从四个月前头,在宝山一家洗浴中心发生的纠纷讲起。这桩纠纷,就是为了一只座位。从监控画面看到,姚女士在位子上坐了5分钟之后,带了一个小男孩的顾女士跑过来了,意思这只座位是她之前坐过的,要让给她,姚女士觉得公共区域,位子有啥你的我的,当然不肯。顾女士有点呴,索介自己坐在姚女士身上。姚女士也不开心了,拿起手机就拍这对母子了,这记顾女士“发格”了,一记头人弹起来,开始刮对方的面孔搭手机了,一边的小朋友也用平板电脑帮忙,而姚女士也抢了顾女士的手机厾在地上,最后,这场纠纷造成了姚女士面部皮肤、牙齿、还有踝关节有损伤,外加眼角上有一只蛮深的伤口。警方的处理是给了顾女士与姚女士分别6天与5天的行政拘留。姚女士觉得打人的被拘留,为啥我受害者也要拘留呢?葛末,侬哪能看呢?碰到这样的事体,侬会得哪能办?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幸 张力 审核:夏进 特约撰稿:朱贞淼 实习生: 秦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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