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凌晨1时30分,富宁警务站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一辆小型汽车做例行检查时,从车内飘出刺鼻的酒精味道,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许某出示驾驶证并将车辆熄火配合酒精检测。
民警检查中发现,驾驶员许某不仅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酒驾上路。据了解,驾驶员许某在那坡县城喝酒后无证驾驶想前往广西省百色市,没想到自己因醉酒后辨错方向,把车开到了富宁警务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结果是每百毫升血液157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无证驾驶也将面临500至1000元的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来源:云南都市频道 实习编辑:范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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