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4号联合发布通知称,对第二届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这些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通知明确了,35家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销售限额,从2.79万美元到1117.6万美元不等,所售商品大多为机械装备、医疗器械等。根据通知,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等确定。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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