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胜利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一个养殖户胡某居然养了一只猛禽当宠物,民警立即到现场查看。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胜利派出所所长刘爱冰说,他们到达现场后发现,胡某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拴起来当宠物饲养。按理说苍鹰属于猛禽,野性极强,怎么能成为胡某的“萌宠”了呢?
刘爱冰说:“他家是一个养猪点,有肉,(鹰)总觅食去,他就总喂,那个鹰就跟他有点熟了。他就整块肉,在那个养殖点前面的院子里,鹰去觅食,用个小绳套套住了。”
刘爱冰说,这只鹰被胡某养了大概一周的时间,为了让保护动物不受到伤害,民警将这只苍鹰放生。
刘爱冰说:“如果是时间长了,对饮食、环境不适应,它有可能就死亡,这是一点;二是咱们现在查获,给它放飞,自己的捕猎能力差,生存的能力就差。”
随后胡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而当问到他为何要抓苍鹰作为宠物的时候,他说是为了让鹰取暖。
犯罪嫌疑人胡某说:“就是想饲养它,外面太冷了放家里养吧。”
民警介绍,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级野生动物,不允许个人私自捕捉饲养,像胡某这种行为肯定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民警:这个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你之前知不知道?
犯罪嫌疑人胡某:以前不知道,这回刚知道。
刘爱冰说:“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对他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起诉,追究他刑事责任。”
(素材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闻夜航》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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