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捐款却不履行,需要承担责任吗?看看新闻Knews记者对此采访了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傅建平律师。
傅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658条的规定,如果说赠与人是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是依法作出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性质的
赠与合同,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说,赠与人没有履行相关的赠与义务,那么受赠人或者受赠单位,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个
民事责任的问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编辑:殷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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