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崇州居民苏某把自己的妹妹和妹夫告上了法庭,其理由是妹妹两口子,借了她33万,一直未还。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这起看似普通的民事案件,其背后却隐藏着涉嫌犯罪的影子。
据法官介绍,在庭审过程中,作为被告的罗某表示,其妻子向她姐姐借的款这33万,跟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然而,罗某妻子却一口咬定这笔借款被自己丈夫取走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转账33万元的事实虽然存在,可取款人的签名却并非罗某本人的签字,而更可疑的是,罗某设置的银行转账短信也被妻子进行了更改。其妻子有隐瞒借款去向和使用的嫌疑。
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小林:“根据相关证据,查明这个钱是由(苏某妹)全部取出,(苏某妹)当时在西藏把短信号码,由罗某的电话号码变更为自己本人的电话号码。”
原来,在这起民事诉讼之前,罗某夫妇正在进行离婚前的财产划分。经过多方调查,法院认为,借款双方并没有进行真实的资金融通行为,原告苏某涉嫌利用虚假诉讼,来帮自己的妹妹争取更多婚后财产。
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小林:“我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证据,认定本案当事人没有进行真实的资金融通行为,本案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
由于捏造民间借贷关系,妨害司法秩序,原告苏某被法院驳回上诉请求,并依法判处原告苏某和苏某的妹妹各罚款一万元的决定。又因为其姐妹俩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法院已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成都公共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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