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普陀区桃浦路上有一家网评四颗星的人气饭店吸引了不少食客光顾,上下三层的店面颇具规模。可殊不知,就在4年前,同一个老板、同一家餐饮公司还曾在黄浦区内租下过一家酒店的18楼整层准备作为饭店的营业场地,并为此欠下150余万元的房租等费用至今未偿付。一边拖欠着前房东的巨额房租,一边却在红红火火地经营着另一家饭店。11月20日上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该饭店进行了搜查,扣押了饭店的财物,并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上午执行法官宣读了搜查令后,带领执行人员进入饭店,二楼的厨房内,大量工作人员正在为午市做准备,厨房内一排热火朝天的景象。在告知了相关情况后,执行人员将滞留的工作人员全部劝离。
2014年3月,春季餐饮公司与一家酒店签订租赁合同,租下该酒店18楼整层景观餐厅作为经营中餐厅的场地。双方约定,租赁期6年7个月,其中免租装修期3个月。合同签订后,春季餐饮公司支付了保证金和首期三个月的租金共计108万元。
此后,春季餐饮公司开始进场装修,拆除了原有的装潢和设备等。然而,,一直到2015年初,由于资金紧张,饭店的装修工程仍未完工,春季餐饮公司也未再支付房屋。饭店开张的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双方还因房租、物业费、装修损失等对簿公堂。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令春季餐饮公司向房东支付拖欠的租金、物业费、装修损失费等共计150余万元,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对其中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春季公司和黄某都始终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房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调查了春季公司和黄某名下的财产情况,但都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当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的时候,执行法官收到一条重要线索,黄某的春季餐饮公司在普陀区的真如地区还开着一家颇具规模的饭店,并且生意非常不错,完全不像是名下没有财产的状态。执行法官立即上门对该饭店进行了调查。经查,位于桃浦路上的这家饭店确实由春季餐饮公司经营,实际控制人也同样是黄某。执行法官在饭店张贴的执行公告责令限期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查封了饭店的POS机等设备,要求黄某到法院接受执行谈话。
然而,执行公告张贴后,春季公司仍然无动于衷,生意照常做,拖欠的租金照样不还,黄某也始终没有露面。为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11月20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饭店进行财产搜查和扣押。在宣读搜查令后,执行法官对饭店1至3层的前台、大厅、包间、厨房、仓库、财务室、办公室等场所的所有财物进行了一一清点造册,并由工人打包装箱后运往指定的仓库存放。
搜查过程中,有饭店员工反映,酒店已拖欠数月工资没有发放。对此,执行法官进行了法律释明,并对员工的欠薪情况进行了现场登记。据悉,下一步法院将对扣押的财产依法启动评估及拍卖程序,在优先解决好员工的欠薪问题后,将拍卖所得款项发还申请执行人。
而针对饭店实际控制人黄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以及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等行为,执行法官表示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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