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违法行为都是当事人一时鬼迷心窍实施的,如果能够及时引导和纠正,未尝不能让违法人员迷途知返。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新牌坊派出所民警就通过人性化的执法让一名实施盗窃的小伙迷途知返。
2019年7月6日下午17时50分许,新牌坊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位于渝北区兴隆街113号烧烤摊上的钱物被盗。民警接报后,经现场勘察、求证和调取监控,民警大致清楚了案发经过。
7月6日下午17时46分许,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来到烧烤摊,在老板娘张女士(化名)进入店内后,该男子一直数着自己手中的钱,并似乎在无意间发现了张女士用于装取现金的纸质收纳盒。在环视一周发现无人注意自己后,该男子迅速打开纸盒,取出纸盒内现金后,飞速逃离现场。经清点,被盗现金400余元。
民警通过一系列侦查工作,将盗窃嫌疑人缩小到2人,其中一名刘姓男子嫌疑更大。为确保不出错,民警又前往刘某工作所在地进行核实,并最终确定刘某为实施该起盗窃的嫌疑人。
经刘某同事告知,刘某平时工作一直勤恳踏实,生活中也热情助人,民警通过调取档案发现刘某也没有其他违法犯罪前科,再结合盗窃经过,民警判断刘某只是一时贪心,鬼迷心窍实施盗窃。于是,民警通过手机联系到了刘某,希望其自首。电话中,民警通过鞭辟入里的分析和尊尊教导式的法制教育,让刘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错误。
6日晚23时36分许,刘某来到实施盗窃的烧烤摊自首,民警也早已在此地等着他。经民警调解,刘某向烧烤摊老板归还了盗窃所得的400余元现金,并当场赔礼道歉。鉴于刘某能及时悔过,主动自首并归还盗窃所得钱物,被盗当事人也对其表示了谅解,不予追究,民警遂决定不再追究其盗窃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再次对刘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刘某也保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文字来源:渝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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