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日益火爆,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网络直播带货成为了热潮,但这背后也隐藏着一些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近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关于直播账号引起的矛盾纠纷案件。
近日,临沂市兰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直播账号纠纷案件,事情的缘由是在2019年初,赵某和姜某相识为恋人关系,并在某平台共同注册账号,开始直播带货。可是随着两人的分手,直播账号的归属成为了矛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林令强说,“原告称,2019年其与被告系恋人关系,在恋爱过程中原告称其身份证丢失,使用了被告的身份证在某直播平台上注册了网络账号。”
2020年5月份,两人分手后女方将账号密码更改,导致男方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使用该账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林令强介绍,“被告辩称,该注册账号是使用其身份证实名注册认证,其享有经营使用权。”
法院审理认为,网络产品具有财产价值属性,应当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案件进行了宣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林令强告诉记者,“被告用其身份证实名注册登记,完成了网上规定的服务协议的约定内容,并且由其实际管理使用,对此应当认定被告对该网络账户拥有经营使用权。”
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法官表示,网络产品已不是单纯的娱乐软件,具有商业价值属性,个人要在直播平台中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林令强表示,“网络经营者要具有法律保护意识,对于网络产品的转让、借用等行为,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切实保护自身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直播带火了直播产业,粉丝量越多的直播账号更是价值越大,所以大家如果从事这个行业,也要注意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素材来源:山东农科频道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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