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3日,一位67岁老人在超市拿了两个鸡蛋没有结账,被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倒地身亡,老人家属向超市提出38万的索赔。崇川法院一审驳回老人家属全部诉求。老人家属不服提起上诉。3月25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6月13日下午,67岁的谷某在超市购物时,口袋里放了两个鸡蛋未结账便欲离开,超市店员将其拦下询问,交涉未果,老人突然倒地猝死。
谷某的家属认为,超市应对老人死亡承担责任,向崇川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38万余元。
崇川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是权利人对合法权利的自我保护,一审遂驳回原告所有诉求。谷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
3月25日,经过庭审,南通中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驳回原告所有诉求。
(素材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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