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闵行警方通过前期梳理排查工作,在本市某处捣毁一无证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7箱。
2月1日,杜行派出所第一警务责任区民警方晓园、孙龙在春节前进社区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中掌握了一个“闵行群众”提供的重要线索,群众反映:有人在居民的微信生活群里兜售烟花爆竹。
民警掌握该线索遂展开调查,快速找到了微信群内兜售烟花爆仗的居民邹某(化名)。3日,民警对邹某进行了传唤。经查实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邹某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20000元。在调查过程中,一个同邹某往来密集的微信名为“顾小兵”的男子再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邹某自称,也曾问其买过烟花爆竹,“顾小兵”极可能有一间堆放烟花爆竹的仓库。
民警再次对上述线索进行调查发现,微信名为“顾小兵”的顾某某(化名)实为“倒爷”,其背后仍有上家张某某为其提供货源。警方于2月5日展开收网行动,在本市某处捣毁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抓获张某某,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7箱。
经查,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依然持有烟花爆竹。为躲避警方查处,张某某在外地通过合法渠道购得烟花爆竹,先后十余次从外地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小批量运输至上海,并存放在自己家中。截止警方行动,无一烟花爆竹流入本市。到案后,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张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闵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董冰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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