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考虑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检法机关努力缩短办案时间,法院采用远程开庭模式。
2月上旬,在医用防护口罩紧缺形势下,被告人黄某借机萌生以假装卖口罩来获利的念头,向自己曾经从事快递员工作结识的微信客户实施诈骗。
被告人从网上四处盗图发布于微信朋友圈;伪装成药店工作人员;提供发货、快递单号等虚假信息。最终,3名被害人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分别向被告人转帐人民币9600元、13493元、11150元。
被害人迟迟收不到货、微信被拉黑,发现自己被骗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黄某抓获归案,之后嘉定检察院快捕快诉。2月27日,上海嘉定法院接收了该案件起诉材料,并于当日快速审查立案。
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人财物,数额较大,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上海嘉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黄某继续退赔犯罪所得,分别发还相关被害人;在案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素材来源:嘉定区电视台 实习编辑:王智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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