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事故发生在6月23日上午8时15分左右,地点在芜湖市仓津路与黄山东路交叉处,从监控上可以清晰看到,轿车由南向北直行,当时的方向灯为绿灯,电动车自东向西行驶闯红灯左拐。由于轿车刹车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小车的车头前保险杠撞在了电动车右侧部位,骑车男子及后座乘坐人被撞飞。
芜湖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副大队长 朱明锋说起当时情况:“非机动车上的两人都受伤了,非机动车驾驶员第二天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通过现在侦查,最终认定电动车驾驶人有三项违法行为,承担起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员郭某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第二个闯红灯,第三个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通过这起事故也想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出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一定要在非机动到行驶,载人的时候一定只能载12岁以下的儿童。
(来源:安徽科教频道 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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