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市调整来自或途经澳门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即日起,对有澳门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不再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相关人员实行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抵沪后7天内不聚集、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有澳门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澳门来沪返沪人员相关防控措施。
(编辑:周杰)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