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政府各类扶持政策优先支持主动减免房租的市场主体。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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