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凌晨2点多,位于良舍路233弄的一居民楼下发生火灾。两辆电动自行车及一辆三轮车被烧毁。所幸消防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而警方调查发现,这场火,竟然是人为造成的。
监控显示,当天凌晨2点11分,一名男子点燃了疑似纸质的物品后,扔在了一辆三轮车上,随后离开。不久三轮车上的可燃物就燃烧起来,火势越来越大,殃及到了边上的另外两辆电动自行车,燃烧的火苗还直冲一楼住户窗口。
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城南中队副政治指导员张仕广:“一辆电动车还有一辆脚踏的三轮车已经发生了全面燃烧,因为火灾靠近一楼,所以我们对一楼人员进行疏散。”
根据侦查,警方锁定了一名曾经在这栋楼里居住过的男子樊某,并于当天中午来到樊某位于嘉定新城的现住地,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公安嘉定分局叶城派出所综合警长陆维天:“我们对居委会进行了解之后发现,这户居民可能与这辆失火的车主可能之前有纠纷。我们找到他时他第一时间就承认了。”
樊某到案后交代,他因与楼内住户早年间存在纠纷,心生不满,临时起意点火烧车,以泄私愤。之前,他还曾于今年2月13号,将这家人家放在二楼平台外的废品点燃。
公安嘉定分局叶城派出所综合警长陆维天:“现在这名嫌疑人因为涉嫌放火罪被嘉定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纠纷一定要妥善处理,切不可因为一时气愤和缺乏法律常识而走极端,否则只有追悔莫及。
(来源:嘉定台 记者:张怡 黄佳星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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