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中午,贵港市平南县县委宣传部发布了一条消息:今年6月份,在社会上引起大家关注的“思旺镇女学生遭猥亵”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昨天,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6月3日,据群众反映:平南县思旺镇出现猥亵幼儿事件。思琪(化名)是思旺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的一名女生,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远,她被爸爸送到了镇上一家叫天天的托管所,过上了全托生活。很快,思琪的恶梦就开始了。
思琪透露,几乎没有女生逃得过谭老师的毒手。
思琪(化名)说:“他变得好好色 ,帮我们盖被子 ,摸别人胸部、内部、摸好几分钟 。”
9月9日,平南县委员会宣传部通过它们的官方公众微信号"今日平南"发布称,平南县"思旺镇女学生遭猥亵"事件发生后,平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事件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平南县纪委监察局经过调查核实,确认相关责任人负有相应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9月15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视频来源:广西新闻 实习编辑:胡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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