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南京交警在珠江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红色奔驰轿车行驶缓慢,形迹十分可疑。
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车上一女驾驶员浑身酒气,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要求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5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照等相关信息时,女子表示无法出示。
原来,在2018年6月4号,该女子张某某第一次饮酒驾驶被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2019年3月29号,张某某第二次酒驾被查,并且是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考,并被拘役1个月罚款1000元。此次已经是第三次被查了,一旦醉驾事实成立,张某某将面临3个月的拘役。
面对民警的处罚,女子不断为自己酒驾找借口,甚至还让民警完成“绩效”就行了,不要让自己拘役3个月,里面太难熬了,说着说着连自己都笑了。
目前交警一大队在等其血检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张某某也将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及“三次酒驾”行为,受到法律严惩。
(素材来源:今日头条拍客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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